通知
关于启动第二轮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和第三轮聘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2018-01-03 点击:8902
各学系、各科室:
根据学校《关于启动第二轮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和第三轮聘任工作的通知 》(川大人【2017】2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第二轮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和第三轮聘任工作日程作如下安排,请各学系、科室严格按照日程作好相关工作安排。
一、评聘范围和对象
从事教学、科研、医疗卫生、教辅等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评聘机构
成立华西公共卫生学院(华西第四医院)专业技术岗位评聘工作小组。
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我院专业技术四级以下岗位申报条件;负责我院各级专业技术岗位的聘期考核;根据学校下达的各级岗位控制数,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确定四级及以下岗位聘任人选。
三、实施办法
第二轮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和第三轮聘任工作同步进行。
(一)聘期考核
1.专业技术人员聘期考核按照《四川大学教职工岗位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川大人【2012】42号)执行,聘期考核以岗位职责为依据,突出业绩,分级分类考核。
考核业绩成果统计时间从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截止。
2.聘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
(1)聘期考核合格:完成了受聘岗位规定的岗位职责。
(2)聘期考核不合格: 出现以下任何情况,聘期考核不合格。
第一,聘期内未完成受聘岗位规定的岗位职责或工作任务;
第二,聘期内有两个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第三,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聘期考核。
3.聘期考核结果的使用。
聘期考核合格:可续聘原岗位或者申报同职务更高级别岗位。
聘期考核不合格:不予续聘,根据不同情况,给予低聘、转岗直至解聘。
(二)专业技术岗位聘任
聘任条件及成果统计时间。
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申报条件按照《四川大学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申报条件(试行)》(川大人[2016)4号)执行。四级以下专业技术岗位申报条件按《华西公共卫生学院/华西第四医院各级各类人员申报条件执行》。
业绩成果、任职年限的统计时间均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注:业绩成果是指担任本级职称以来的所有业绩成果)
四、考核和聘任程序
(一)我院根据学校要求,按照《四川大学教职工岗位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川大人【2012】42号)文件精神进行第二轮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
(二)个人申报,填写相关表格,准备材料。所有人员须填写《聘期考核表》,申报晋升同职务更高级别岗位者需填报相应级别的《岗位申报表》,同时提供填报内容的支撑材料,续聘原岗位者无需填报申报表。
(三)个人所填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
(四)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审核申报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并将相关材料进行公开展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我院按照相关聘任程序进行四级及以下岗位人员考核、聘任,报学校批准。
(六)各级专业技术岗位的考核和聘任结果均应进行3个工作日以上的公示。
五、时间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要求 |
2018.01.19日前 |
个人申报,完成五至十二级岗位《聘期考核表》填写,申报五、六、八、九、十一级岗位人员填写《四级及以下岗位申报表》,准备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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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22-24 |
材料展示 |
地点的待定 |
2018.02 |
完成五至十二级岗位聘期考核,同时进行新申报五、六、八、九、十一级岗评审 |
推荐结果公示后报人事处。 |
六、有关政策和说明
(一)引进人才的聘任按照引进人才特聘程序相关规定执
(二)符合相应岗位申报条件的在岗教师及公派出国并在公派期内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请参加本轮岗位聘任。
(三)出国逾期等其他原因不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尚未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均不能参加本轮专业技术岗位聘任。
(四)截止2016年12月31日已退休人员不参加本轮专业技术岗位评聘。
(六)副高职称及以上人员须聘期述职(述职时间另行通知)
(七)参加此次评聘人员为学校正式在编人员
七、材料准备及注意事项
(一)各级申报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填写《聘期考核表》、《岗位申报表》,并于2017年12月31日前打印成表交人事科。
(二)参加新申报五、六、八、九、十一级岗位人员需将申报材料要装入材料袋,材料袋上要注明学系、科室、姓名、现聘岗位的级别、新申报岗位级别,材料袋上应写明申报人的全部材料目录。
附件:
华西公共卫生学院/华西第四医院
2018年1月3日